東方神起3成員 不滿淪為賺錢工具 

東方神起和經紀公司的紛爭越演越烈。

韓國當紅偶像組合東方神起部分成員,昨天正式公開與所屬SM經紀公司簽下的不平等合約,除了1年只有1個星期的假期外,通告量大,讓成員每天睡眠只有3到4小時,推出專輯如果銷量不足50萬張,成員也拿不到任何利潤,成員不滿的表示,公司只視他們為賺錢的工具,希望法院能判決合約失效。

東方神起的3名成員英雄在中、秘奇有天、細亞俊秀的法律代理「世宗律師事務所」昨天上午發表正式聲明,除了指稱自2004年出道以來,一直承受著無比繁忙的工作,還公開合約內容指出,作為歌手發售唱片是東方神起的主業,但並沒有靠此賺得什麼錢。雖然合約在今年2月稍加修改,但成員通過銷售唱片所得的收入,也只是根據唱片銷量,每人只能分0.4%至1%。 2009/0804 聯合新聞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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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東方神起3成員喊出走 公開賣身契條款

韓國超夯團體「東方神起」成員在中、有天、俊秀與一手捧紅他們的SM經紀公司鬧翻,上周五狀告法院要求解約,昨發表聲明指出,他們和SM的合約猶如「賣身契」,期限長達13年,卻無簽約金;他們工作1年只休息1周,為SM賺進大把銀子,酬勞卻很少,違約或不履約須賠償26億7100萬元台幣以上的違約金,直指SM「吃人夠夠」!在中、有天、俊秀昨透過律師公開部分合約內容,表達不滿和委曲。 

他們指出2004年出道後,公司指派的工作照單全收,每天睡眠不到4小時,1年只休息1周,健康拉警報,公司卻只把他們當賺錢工具。
他們和SM的合約為期13年,沒有簽約金,單曲銷售需破50萬張,每人才能在推出下一張專輯時,獲1000萬韓元(約26萬7100元台幣)獎金;他們的單曲銷量在韓國數一數二,但全球唱片業不景氣,他們出道至今僅《魔咒》賣破50萬張,獎金制度形同虛設。

H.O.T領先出走
他們多次和公司溝通遭漠視;更令他們寒心的是,SM竟扭曲事實表示:「3人開化妝品公司未獲SM認同,因此鬧彆扭。」3人委任律師表示:「SM多次接獲公平交易委員會寄發『違反標準條款,勒令改正』信函,對我們很有利。」 

SM旗下團體「H.O.T」和「神話」也都在成名後出走,當年H.O.T團長文熙俊和安七炫續留SM,張佑赫、李在元和安勝浩則另組「JTL」;「神話」則是由家境富裕的團長Eric,付出至少5338萬元台幣的「贖金」,買回團員的經紀約和「神話」藝名,免於解體。東方神起的狀況和H.O.T相似,允浩和昌珉獲公司安排接新戲,未參與解約訴訟,無論官司結果如何,應會續留。 2009/08/04 蘋果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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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天 在中 俊秀 控訴不平等合約

韓國偶像團體「東方神起」有天、在中、俊秀等3名團員,日前向SM娛樂經紀公司提告要求解約,代表3位成員的世宗律師事務所3日發表聲明,指決裂原因主要是長達13年的不平等合約,並非化妝品代言一事,也再度掀起韓國經紀公司「非人待遇」爭議。

行程過滿身心俱疲
聲明中指出,自2004年出道以來,東方神起簽下為期13年的合約,但其中並不包括2至3年的兵役;加上1年只能休假1周,成員每天只能睡3、4個小時,為了到日本、中國發展,過度安排的行程,令他們身心都達到極限。

賣50萬張才有錢領

3位成員怒吼:「我們不想成為公司賺錢的工具,只想獲得應得的待遇。」他們指出,合約中規定專輯銷售未超過50萬張,團員一毛錢也領不到,超過後可獲千萬圜韓幣(約26萬6930台幣)酬勞,這項規定今年2月才修改為專輯銷售額的0.4%至1%,但仍低得可憐。

想解約但不想解散
他們澄清,不希望東方神起解散,只是不想再屈服於不平等合約。SM娛樂經紀公司股價受此影響,昨天一開盤便大跌14%,市場觀察家也認為,團體若解散,對海外市場將有重大影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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